鄭豐喜基金會何祖瑛執行長于2009/10/07拜訪議員汪志冰,
並針對『台北巿小復康巴士』相關問題質詢台北巿公共運輸處。
對於台北巿公共運輸處相關主管單位答覆,本會並依其回覆立場表達:
(一)對於臺北縣市小復康巴士合作議題
鄭豐喜基金會林文華顧問 問題補充如下:
基金會獲汪議員協助,整合出身障團體間的共同建議,能得到市府的重視,讓我們感覺到市府的努力與重視。
議題1. 請本市與臺北縣共同提供若干小型復康巴士,可供臺北縣市民眾跨區訂車使用。
鄭豐喜基金會林文華顧問 問題補充:
身心障礙者接受小復康服務時,希望是預訂手續簡便易約為上。所以,政府應努力做北市縣、北台灣或
全國性的整合服務,當然我們理解就現階段地方政府只能努力處理區域間的整合。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目前研擬「臺北市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互惠合作運輸服務試辦計畫」係規劃由臺北市縣共同委託之
小型復康巴士營運廠商(財團法人伊甸基金會)。
以臺北市縣受託經營之各50輛小型復康巴士,提供返程空趟次聯合服務。服務預約方式係依臺北市縣
原有各自服務辦法及預約方式、管道等分別受理臺北市民及臺北縣民申請,服務車輛則可透過返程
空趟次共同調度使用。
鄭豐喜育基金會立場表達-
目前北市縣擬辦「台北市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互惠合作運輸服務計畫」提供空趟次聯合服務。
這項服務可視為初步嚐試,不過有可能無法獲得身障朋友們的熱烈鼓掌,因為差別不大。
但我們認為不要氣餒,希望很快進入真正的整合服務。
議題2. 請本市保留部分小型復康巴士,供臨時性、特殊性訂車需求使用。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對於本市特A級(植物人:重度以上下肢體障礙,須撐雙拐或乘坐輪椅者)身心障礙者倘遇有緊急特殊狀況
(如電動輪椅電力不足),已建立有提供緊急服務之機制;至一般性臨時性使用需求,可透過臨時訂車或
安排共乘方式使用。
議題3. 建議小型復康巴士應回歸讓肢障者使用,而不應納入視障、聽障等非肢障族群,以解決
小型復康巴士供不應求問題。
鄭豐喜基金會林文華顧問 問題補充:
當初開辦小復康時,因不了解實際需求與發展,所以市府服務所有持身心障礙手冊的朋友。如今,服務系統可稱已
達成熟階段,且車隊擴增速度極慢,明顯不敷所有障別的需求;為讓真正需要這種升降設備才能上車的障礙者搭乘,
所以我們建議建立公正評估制度,通過評估者才是小復康的服務對象。【《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服務需求之評估結果,提供個別化、多元化之服務。2007/7/11】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查本市小型復康巴士自開辦以來,並未限定僅有肢障者方可使用,目前已規範下肢障等級較重 者為優先訂車等級,
其他身心障礙者訂車等級次之,以保障下肢障者之需求。
鄭豐喜育基金會立場表達-
此分類辦法已實施多年,且經過修改。但絕對不是長久理想且制度化的措施,我們仍然建議政府依【《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法》第十九條】建立完善評估制度,這是地方政府該做的,更可大幅增進服務效益。
議題4. 提供現行小型復康巴士使用費率為計程車費率2分之1,以價制量,避免小型復康巴士遭到濫用。
鄭豐喜基金會林文華顧問 問題補充:
目前北市以計程車費率的1/3收費,而其北縣為1/2收費,基隆免費服務。我們認為,各地收費不一的狀況僅是技術性
問題,不該視為區域服務系統整合的障礙,就算北市需要調至1/2收費也不是問題。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有關本市小型復康巴士以計程車費率3分之1收費,基於避免造成身心障礙者使用費負擔並兼顧資源有效運用考量,
仍以現行方式為宜。
鄭豐喜育基金會立場表達-
市府考量身心障礙朋友的負擔問題,方向絕對正確,我們鼓勵。如果服務對象鎖定通過評估的行動不便市民,
則更應該免費服務。
(二)本市及臺北縣現有小型復康巴士數量(依租用及捐助區分)、車齡(民間團體捐助部分);
另近來扶輪社預計捐助予本市各幾輛小復康巴士?預計何時捐助?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本市及臺北縣現有小型復康巴士數量、車齡及扶輪社預計捐助數量如下:
1.本市現有車輛130輛,其中租用車輛為80輛,自有車輛為50輛(含民間捐贈35輛);自有車輛部分車齡
7年23輛、5年2輛、3年10輛、4年3輛、2年8輛、1年以下4輛。
2.臺北縣部分經本處洽詢臺北縣政府交通局,查目前該縣擁有102輛車輛(皆為自有);車齡部分
8年8輛、7年1輛、5年11輛、3年24輛、2年6輛、1年10輛、1年以下42輛。
3.扶輪社捐贈車輛部分,經該社負責該案聯絡人表示,尚未確定各縣市分配之車輛數,捐助時間將俟
車輛數確認後,再由各分社各自擇日捐助。
(三)臺北縣市小型復康巴士合作計畫具體內容,預計何時實施?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回應:
1.查臺北縣政府98年7月20日召開「研商基隆市、臺北市、臺北縣復康巴士互惠合作」,初步研擬短期
(由伊甸基金會辦理臺北縣市各50輛小型復康巴士,提供返程空趟次聯合服務)、中期(99年至100年間,
由臺北縣市共同辦理採購案,租用身心障礙車輛提供臺北縣市【含基隆市】身心障礙者運輸服務,並
建置共同電腦資訊平台)及長期(103年北北基合併大都會時,小型復康巴士採整體營運、共同平台提供
臺北縣市及基隆市身心障礙者運輸服務)計畫。
2.98年8月26日經提送本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服務品質監督委員會」會議討論決議及本處辦理情形,分述如下:
(1)短期:由伊甸基金會以臺北縣市分別委託辦理之各50輛小型復康巴士,提供返程空趟次聯合服務。目前正擬定
「臺北市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互惠合作運輸服務試辦計畫」報請本府交通局核定中,俟核定後再擇日實施。
(2)中、長期計畫因涉及現行服務辦法差異性過大及編列預算等相關問題,暫予保留,將再與臺北縣研議可行方案。
鄭豐喜育基金會立場表達-
政府對政策訂出短、中、長期計畫,讓我們看到希望。但如前述,對身心障礙者真正有幫助的是區域間的整合服務,
剛好落在類似政府提出的中、長期計畫“同平台運輸服務”結果,就因「區域間服務辦法差異過大及編列預算等」
技術性問題,讓計畫暫予保留,我們深感失望!
此項答覆等於又讓問題回到原點,才剛出現的一絲絲的希望又給破滅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