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99年度中度、重度失能長者交通接送服務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老人福利法第18條 二、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三、內政部99年度推展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
貳、目的: 一、協助本市中度、重度失能長者,藉由交通接送巴士而能使用長期照顧各類服務資源。 二、透過車資補助方式,減輕本市中度、重度失能長者因使用各類照顧服務資源之經濟負擔。 三、藉由民間部門參與交通接送服務,滿足本市中度、重度失能者之多元服務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感謝本會董事 邱萬益 博士為無障礙環境爭取訊息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