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翔:
有區域和戶籍限制,這是個很不明智的政策希望可以改變增加身障者的方便性。
林讓辰:
公車、巴士輪椅上不去,捷運月台與列車間空隙稍大,輪椅的輪子可能卡住;電梯安排不合理,二部電梯距離過遠,對肢障者不方便。電梯僅有一台,若有故障,肢障者將困在捷運站。復康巴士不能跨縣巿、對跨縣巿求學、工作者很不方便。
張桓:
同意!有使用過的朋友都能體會、預約的不方便與限制,導致部分的使用者會放棄使用,希望能夠寬限制以達當初設立的初衷。
林彥良:
支持排除區域及戶藉的限制。
黃茵婕:
小復康巴士叫車不應有區域及戶藉限制,當區域及戶藉受到限制,行動也因而不再自由。假設不是設籍於台北巿縣巿的障礙者,是否就無法搭乘復康巴士至台北?因此我認為小復康巴士叫車應該放寬標準去除區域及戶籍上的侷限。
陳銘哲:
不論是一般人或是行動不便者,應該都具有自由行動的權利。「行」的自由,是憲法所保障的人民權利。對於身心障礙者而言,小復康巴士的存在,應該是「行」的人權之實踐工具之一。
但是,身心障礙者在「行」的人權上,真的被「保障」了嗎?現行小復康巴士的制度,受限於數量。在僧多粥少的情形下,必須依靠小復康巴士代步的人,往往無法十分自由的隨時出門。於是,行的自由被嚴重剝奪,行動時間的彈性也被限制。
此外,小復康巴士的服務,更存在著嚴重的問題就是無法跨區叫車,使其功能,又受到限制無法更有效地被利用。假設一個居住在台北縣的身心障礙朋友,使用台北縣的小復康巴士到台北市就醫,由於回程無法使用台北市的小復康巴士服務,於是只好請原來的小復康巴士在原地等待,直到就醫結束,再原車返回台北縣。以這樣的方式一台小復康巴士,一天下來大約只能服務到一至三位身心障礙者。這其實大大地局限了小復康巴士的使用效率。
如果要改善目前小復康巴士僧多粥少的窘境,最好的方式並不是以區域及戶籍地來限制使用者,反而應該開放,讓身心障礙者可以跨區叫車。如此一來,小復康巴士在身心障礙者到達目的地時,就不需原地待命,可以利用其間的數小時,再去服務其他的身心障礙者;這樣復康巴士每天服務身心障礙者的人數,可以有效的增加,效能自然會提升。
陳秋慧:
在本會網站上,了解到台北市小復康巴士,有戶籍及區域限制的消息,而這樣的限制是“不能”還是“不想”的問題?在台灣許多無障礙環境,其實都讓人覺得對身障朋友很計較,像是高雄捷運無障礙出口斜坡常常只做一個方向,如果身障朋友是要往另一個方向走,就必須多繞好大一圈,是真的坐雙向斜坡是辦不到的嗎? 還有捷運接駁車,在鬧區加開班次,和百貨業者合作但卻沒有一輛是肢障朋友能夠搭乘的。
這些缺失,是該說政府不夠周延,抑或建構無障礙設施也是一種被利益化的行為,須視能得到的利益決定建構的完善程度和品質,不禁讓人感嘆!
鍾國誠:
雖然政府致力於發展無障礙空間,但是還是有些許不完美的地方,像是台鐵火車站有分AB月台,但是如要從A到B月台很多縣巿一定要走地下道,這對於下肢障礙的身心障礙者,還滿辛苦的(因上下樓有很多樓梯),希望政府也可以改善一下,如有像坐捷運那樣有自動手扶梯,可以說對於常常要坐火車南北往來的身心障礙者應是一大福音。
吳慧萍:
小復康巴士如果能更積極規劃,在幫助重度肢障朋友於就職方面的交通困擾,那真的造福身障朋友,也就是爭取國民行權益。
簡至妙:
台灣的社會福利採取因地制宜是屬於地方權之一,中央政府統籌分配福利資源,由地方自行運用,所以在福利的經費上,各地方政府在爭取資源上是敵對。要求地方政府之間合作是很困難的。建議社會福利應作分類,何者是由中央政府統籌規劃比較適合,何者由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比較適當。小復康巴士政策就應由中央政府統籌規劃取消區域與戶籍限制。
李昱瑩:
小復康巴士原是為了補足大眾運輸工具的不足,為改善身障者行的問題而設立,但諸多的限制與不合理的規定,使許多有意搭乘的民眾無法感受政府的美意。明明同是台灣居民、納稅人,為何因身處不同縣市而有差別待遇?是不是身障者就該乖乖待在自己縣市不要外出?這種做半套的福利,沒有便民甚至明顯使人感到歧視。
再者,我們可以體會因車輛不足,為提早確認車輛的使用與路線規劃,而訂立許多規則,然而,這種記點的處罰卻讓人感到無比的不受尊重。我相信許多身障者都是因為有必要才會仰賴復康巴士出門,預約制度就像是一般人搭車提早劃位訂票一樣,但有時還是會發生很多突發狀況,導致行程必須有所更動,因為這些突發狀況而處罰原先訂位的身障者,是極度不合理的,從來沒有聽說一般民眾臨時取消訂票座位,而被大眾運輸公司處罰不能搭車的。訂立這種罰則的政府官員,絕對沒有站在身障者的立場為身障者考量,僅是單單為了自身的管理方便,而訂立出這種莫名奇妙的法規。
車輛不足的問題,是有關單位必須去自行去處理的難題,而不是反過來訂立限制身障者搭乘的規則,這是牛頭不對馬嘴的解決方案。
新政府上台,每隔幾天就喊出一堆口號拯救台灣經濟,最近更推出買節能家電還補助一千元的政策,我想,如果政府有心改善台灣環境,是不是應該撥出一些經費來解決這種懸宕已久的問題,不要只想仰賴善心的民間企業捐贈,既然有錢補助節能家電,我想購買足夠的復康巴士應該不是什麼大問題。
根據內政部95年的調查報告指出,身障者每月平均交通費為1,300元,若政府短時間內無法提供足夠的小復康巴士照顧肢障者,或許可以提供身障家庭每月固定金額的車資補助,一方面減輕該家庭經濟壓力,另一方面也解決肢障者在國內行的問題。
周倩如:
僧多粥少的情況下,為了要保障該區域民眾的權益,設有這樣的條款。要解決這樣的狀況,應該從多方面去同步進行。增加低底盤公車數量,擴大使用族群,並非只有身心障礙者才需要。不過台灣地形限制,低底盤公車非全區域適用,可考慮改用遊覽車或是像台北市博愛公車。
另一方面開放小復康計程車民營,政府補助九人座車與一般計程車的差價和改裝昇降機,政府給予免稅福利等。同時可以在高鐵或是台鐵載有行李者的旅客,減輕旅客的負擔,達到多功能運用。
肢體障礙同學家長及朋友的心聲
吳美玉:
小復康巴士既然是要協助行動不便者,當然不應有區域及戶藉的限制,不然那些行動不便者,永遠無法跨出去。
尢吟文:
除小復康巴士之外,希望各縣巿單位可以與計程車業者做結合,聽台北巿汪志冰議員提到-台北巿有計程車補助,但其他縣巿的肢障人士沒有這項福利,所以希望其他縣巿也能有這樣的福利。
王文亮:
支持排除區域及戶籍限制,讓不方便者有更完善及安全的行動權利,小復康巴士是很好的設施卻處處設限,希望可以更好。
嚴福慈:
特別對跨縣巿的限制,務必需改善~國內交通運輸是否可統一使用悠遊卡的身心礙愛心卡一次通用到底,另若是人臨時要搭乘公共交通運輸時若有身心障礙手冊及身份証就可購買優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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